【原编者按】彭令范女士,林昭的胞妹,在其笔下,林昭案件历经两次复查终获平反的全过程被详尽披露。文章阅读完毕,方才恍然大悟:主导林昭案平反的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子展,竟曾是彭令范在上海第二医学院的资深前辈。若无这段渊源,林昭恐怕还需历经重重波折,方能洗脱“精神病”的冤屈。
彭令范女士现定居于美国。在林昭的难友张元勋不幸离世之际,彭女士撰写了一首词作以示缅怀,现一并呈现,以供读者欣赏。
1979年2月28日,我收到了北京大学党委寄发的关于我姐姐林昭右派身份改正的通知。
此刻,我萌生了一想法,即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以对林昭所受的反革命罪名及死刑判决进行复查与平反。同时,亦迫切需要为我母亲许宪民(1908—1973)所背负的“反革命分子”罪名进行昭雪。
母亲受到牵连
在“文革”爆发之前,我的母亲担任苏州市民革委员会的副主任、市政协委员,同时也是中国民主同盟的成员,以及苏州市汽车公司的副董事长和苏州公共汽车公司的副经理。她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的多次政治运动中均幸免于难,然而,在“文革”期间,因林昭之事,她不幸被定性为反革命分子,最终命丧黄泉。她的平反之路颇为坎坷,需经江苏省相关部门乃至民主党派中央的审批与确认。
我肩负着两项重任——为母亲和姐姐平反,对此我必须竭尽全力。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我将大部分时光投入其中,向那些我认为能够提供援助的人写了数百封信件。我以微薄的薪水,从上海往返南京、北京,不懈地搜寻和拜访与母亲、姐姐有所关联的每一个人。这些人大多是母亲的战友与友人,其中不乏中共党员。在毛泽东离世以及“文革”落幕之后,他们得以官复原职。与此同时,我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搜集原始资料和关键的证据。
孤身一人,无人相助,面对这一棘手的难题,甚至连我的亲弟弟也选择了回避,无人敢于涉足。我必须独自承担,全凭上帝的庇护,方得以完成此事。
母亲的告别仪式于1980年2月10日在苏州举行,出席者逾百人,其中不乏各界知名人士,例如孙中山的第八位秘书田桓先生、台湾裕隆汽车公司董事长严庆祥的长兄等,不胜枚举。此外,全国各地也纷纷发来百余份唁电与挽联。《苏州日报》对此进行了报道,母亲再次被尊称为“同志”。
第一次复查
姐姐的平反之路充满了错综复杂的环节,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莫测的色彩。
1980年8月22日,我收到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刑事判决书》(编号沪高刑复字第435号)。判决书虽宣告林昭无罪,却以出人意料的理由作出此判。
经本庭重新审查,现已查明:林昭于1958年被错误地定为国家“右派分子”,随后,精神上承受了巨大压力,自1959年8月起便患上精神病。在此期间,她曾通过创作长诗和撰写文章来表达其不满情绪,这些行为均非犯罪之举。1965年,法院以反革命罪对林昭进行定罪并判处刑罚,此判决明显失当,理应予以纠正。
林昭在遭受错误判决并被服刑期间,精神状况恶化,频繁通过书写血书、创作诗歌、记录日记以及高呼口号来表达其不满。1968年,即便在她病态发作之际,仍被以反革命罪名处以极刑,这显然是误判,亟需进行纠正。
一、已对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1962年作出的静刑字第171号判决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在1967年度发布的沪中刑(一)字第16号判决予以撤销。
二、宣告林昭无罪。
因此,此处所发生的错将“右派分子”划归,误判“反革命”而服刑,乃至错杀,种种错误均源于她被误诊为“精神病”。
我对这次平反所采用的“措辞”持保留意见,然而在当时的情境下,这样的平反判决已是所能争取到的极限。
鉴于林昭被诊断为“精神病”,法院未将任何遗物归还其家属。我曾致信请求归还部分遗物(旨在获取她的遗稿),然而始终未能得到任何回应。
奇迹出现了!我在上海第二医学院。(编者注:1952年,经院系调整,由圣约翰大学医学院、震旦大学医学院以及同德医学院三所院校合并组建而成。)原党委书记兼院长,被誉为“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关子展(1914—1996),在“文革”结束后,得以恢复名誉,并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一职。(编者注:1979年12月30日,关子展在上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幕之际,成功当选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一职。)一见到他在报纸上公布的新任消息,我立刻提笔给他写了一封信。
我与关子展相识。
我与关子展相识,颇具戏剧色彩。
自1973年母亲离世,我的身体陷入了生理系统的失衡状态,频繁遭受疾病的侵袭。直至1976年,我因急诊原因,被送入了位于我们医学院附属的广慈医院接受治疗(编者注:该医院即为今日的瑞金医院前身)。
“关院长!”
“我不再是院长了。”
“不,您是我们的院长,我的院长。”我这样回应。
彼时,他身患高血压与心脏病之疾,加之身为“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那时,他成为了重点打击的目标。
我与关院长逐渐熟悉亲近。
在探讨医学话题时,他向我提问:“你能否成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和医生?”
我说:“当然。”
“我要问您……”
他偶尔会向护士示意:“请通知728床前来探视我。”
尽管当时他被准许入住其领导的医学院附属医院,这份安置带有某种“保护”的色彩,但他却与外界隔绝。身为一名医生,我掌握着一些“情报渠道”,因此会向他透露一些敏感信息,或是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而这些小道消息有时亦源自于更广泛的途径)。
我对他怀有敬意,只因他是我们学院的院长——这固然是人之常情,然而这份常情在“文革”的背景下显得尤为不同,或许正是这种非同寻常,给他留下了深刻的良好印象,其间并无任何政治因素的掺杂。我万万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他会提供给我那般难以想象、令人称奇、出乎意料的援助,这份恩情让我终身铭记,感激不尽。
林昭的追悼会
我曾多次致信关子展。首封信件寄出于1980年8月26日,紧接着是同年9月2日与9月26日,信中我提出了为林昭举行追悼会的请求,并期望在关子展的引领下,对林昭案件进行重新审查。我巧妙地运用外交辞令,暗示以精神病为由进行平反似乎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
若非关院长,恐怕旁人未必会对“精神病”一事多加关注,毕竟林昭的平反已然尘埃落定。
在1980年12月11日,林昭的追悼会于北京中国新闻社隆重举行。与会嘉宾包括全国政协副秘书长聂真先生,以及林昭在北大时期的恩师们;此外,还有来自苏南新闻专科学校、北京大学和人民大学的同学们,以及林昭在人大资料室劳动期间结识的刘少奇前夫人王前女士等,总计百余人出席了这场悼念活动。
我珍藏了追悼会的录音磁带以及全部相关资料,这其中包括了来自全国各地八十余份的唁电、唁信和挽联。
在参加追悼会的过程中,多数人对我寄予厚望,期盼我能竭尽全力为林昭的“精神病”之指控予以昭雪,“唯有你才能担当此重任!”这样的期待,让我倍感责任重大。
《人民日报》报道“子弹费”。
1981年1月27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历史的审判》的长篇通讯,详细报道了林彪、江青集团案审判的情况。在通讯中,有一段专门提到了林昭的案件。
关于林昭英勇就义的详尽过程,至今尚无确切的资料可供查阅。然而,我们仅掌握着这样一个信息:
1968年5月1日拂晓时分,数位“相关人士”的代表探访了她年迈的母亲,向她传达了令人震惊的消息:林昭已于4月29日遭遇枪决。鉴于“反革命分子”仅耗费了一发子弹,她的家属不得不支付五分钱的子弹费用。
这无疑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惊天奇谈!回顾中世纪,那些被判处“火刑”的罪犯,无需承担燃料的费用;即便在现今的资本主义国家,那些被“电椅”夺去生命的犯人,亦无需支付电费。然而,在林、江的法西斯统治之下,人们竟然需为他们的死刑缴纳费用,这不能不谓是又一“史无前例”的荒谬发明!
或许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们的子孙会对这些往事感到难以置信,然而遗憾的是,这些事实确实是我们这一代人所经历的。每一位尚在世间的我们,都曾为这些事感到深深的羞愧。
《人民日报》作为一份覆盖全球的报纸,拥有多种语言的译本。因此,林昭的故事,尤其是那五分钱的子弹费故事,早在1980年代便在海外广泛传播。我在法国等地的一些资料中曾有过目。
此通讯一经发布,上海公安局顿感愤怒,“分明是林昭那些记者校友所为!”事实确实如此,陆拂为曾是林昭在北大及苏南新专的两位校友。
再一次复查
1981年2月10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的复查组组长赵凤岱约我进行谈话。他首先就林昭的精神状况向我提问:“身为医生,你如何评估她的精神状态?”
“她曾多次前往上海精神病总院接受鉴定,然而即便如此,她依旧被囚禁于监狱之中,并未入住精神病院。”我如此回应。
赵先生乃一位正直之士,随着时光流转,我们之间的协作与相互理解日益加深。某日,他对我坦诚道:“初见你时,你眸中闪烁着愤怒的火花。”
1981年3月,陈伟斯先生创作了首篇有关我姐姐的纪实文章——《林昭之死》,该文在上海的《民主与法制》杂志上得以公开发表。
复查组长赵先生引领陈伟斯浏览了林昭的档案资料一室,强调仅限于观看,严禁抄录,限定时间为一日。陈伟斯似乎成为了政治体制之外,唯一有幸目睹这些档案的个体。
陈先生是我母亲敬重的同志与挚友,人称陈叔叔。他是一位中共党员,同时也是一位资深的新闻记者。不幸的是,他曾被错划为右派,在劳改营中度过了长达20年的劳教生涯。平反昭雪后,他得以重返新闻岗位,继续他的职业生涯。
与此同时,赵先生屡次强调:“我们的院长对林昭案深表关切,并亲自参与其中。”
1981年12月30日,我手中又多了一份来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本院于1980年8月22日对相关案件进行了复查,并确认林昭的罪名已被撤销。随后,本院院长指出,原判决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偏差,经审判委员会审议,决定对该案进行重新审理。
经本院重新审查核实,发现林昭于1958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时,不幸被错误地划定为“右派分子”。此后,她通过创作长诗、撰写文章等方式,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情绪。1968年,在遭受错误判决并被监禁期间,林昭依然不屈不挠,她以书写血书、创作诗歌、记录日记以及高呼口号等形式,继续表达自己的抗议与不满。
林昭的行为,根本不足以构成犯罪;然而,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却将其定罪为反革命,并予以处罚,这种做法显然是错误的。
本院在1980年8月22日对案件进行复查并改判时,明确指出林昭并未犯有反革命罪行,并撤销了之前的两个错误判决,宣告林昭无罪,这一决定是正确的。然而,作出无罪宣告的依据是林昭在发病期间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反革命罪。正如前文所述,林昭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因此,本院于1980年作出的(80)沪高刑复字第435号判决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不当,应与之前的两个判决一同予以纠正。
一、本院决定撤销(80)沪高复刑字第435号判决,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于1967年度作出的沪中刑(一)字第16号判决,以及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1962年发布的静刑字第171号判决。
二、宣告林昭无罪。
本次复查一举消除了“精神病”的借口,并对其予以坚决驳斥。至此,林昭的平反之路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我没有辜负众人对我的期望。
1982年3月,赵凤岱先生归还了我林昭女士致人民日报编辑部的信件,共计137页。
自始至终,我未曾向任何人透露过自己与关院长相识,以及他在林昭平反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直至1999年,我在苏南新专的“五七年情缘”专刊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我的姊姊林昭》的文章,其中才隐约涉及了这一往事。
十四年时光已逝,是时候将此事明说。在那个时代,究竟是谁伸出援手,促成了林昭的平反,并成功获取了她的案卷。
我始终未能有机会向关院长表达我的谢意。他给予我的支持,我铭记于心,感激无以言表。然而,我坚信他怀揣着一位真正的共产党人的良知,坚定地捍卫着法律的尊严。
神秘人物的馈赠
那是一个春末的午后,我医院党支部的书记走到我面前,严肃地告知:“明日午后两点,你需前往上海公安总局一趟,那里有人希望与你进行一次交谈。”
“什么主题?”我问道。
“你去了就会知道。”
“去找谁?”我再问。
“无需透露名讳,只需按约定时间抵达,届时自报姓名即可。”
翌日,我抵达了目的地。在报上我的姓名后,警卫便引领我至一处靠近公安总局入口的办公室。
不久后,一位年约四十、面带愁云的男子步入室内,目光停留在我身上两秒,“你是林昭的胞妹吗?”他询问道。
“是的。”我说。
随后,他娓娓道来。令我感到惊讶的是,他并未对我提出任何疑问。
“我想让你明白,关于你姐姐的情况,我们自始至终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无论是她在狱中的待遇(注:林昭曾被反铐长达484天),还是最终的死刑判决,以及后来的平反,都经历了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或许你对此也有所耳闻。”
鉴于你姐姐的案件,部分干部因此失去了职位,甚至身陷囹圄,遭受了极为悲惨的结局。
“所以,是存在两个司令部吗?”
接着,他继续说道:“你姐姐的死刑判决,最终由中央政治局作出最终裁决。”
室内的寂静宛如死寂,我仿佛能感受到空气凝固成冰的寒意。我们之间似乎已无话可说。或许更确切地说,在那些至关重要的时刻,语言显得尤为无力。
最终,他开口道:“这里有几本笔记,包括你姐姐的日记和写作摘要。我想你或许会希望保留它们。”
“是的,当然!”我答道。
“是她写的吗?”
正是她的笔迹!
他问:“讲什么?”
“不,谢谢你,她笔记都给我了。”我并未敢询问他的名字,心想他大概也不愿透露。
这正是林昭所撰写的三本笔记簿、日记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出处。
《战场日志:记录于公众与后世之间的1967年2月9日至2月23日》
2.《致母亲的家书与血书抗议信(1966年10月4日;1967年10月14日至1968年1月14日)》
《战歌响彻心灵,人类之声1967年11月23日至30日》
4.《学海泛舟(1966年1月11日至2月27日)》
我对这位身份神秘的知情者向我透露的林昭案细节深感感激,他赠予我的这些珍贵的日记与“课卷”,不仅弥补了姐姐在狱中生活的诸多空白,更为研究中国近代史上的强硬政治人物提供了宝贵的线索,亦向我们揭示了如何深入探究林昭案卷的方法。
2009年10月,我将这些遗稿及林昭致人民日报编辑部的信函,慷慨捐赠给了斯坦福大学的胡佛研究所。
我时常为他祈祷,尽管或许他的心灵并不需要我的祈愿。他或许是某个级别的公安干部,然而他的品格却透着正直与礼仪,道德观念亦显善良。他赠予我林昭的笔记,仅仅因为我身为她的妹妹,然而或许他意在让世人洞悉某些隐秘,为未来的历史研究留下线索与启示。
临江仙•悼张元勋
彭令范
四十年光阴转瞬即逝,人间与天际辽阔无边。平生琐事,细数起来,宛如九曲回肠。孜孜以求,自楚辞以来,历经多少风雨沧桑。
劫难过后,风华依旧绚烂,中途却不想归航。尘世纷扰,时光流转。有麟儿和萱草的陪伴,何须再谈论岁月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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